職務:律師 服務地點 台北 高雄 工作內容 提供法人所需之創意性法律服務 針對法律界的各個領域,包含商務訴訟、併購、資本市場、智慧財產等法律服務有發展興趣及意願者 條件要求 國內法律系(所)畢業,有國外法學院學歷者尤佳。 具中華民國律師資格,對民法、刑法、證交法及智財法頗具造詣。 具處理英文法律事務能力者。 已有執業經驗者優先考慮。 自詡有高度自律及團隊合作精神者。